为激发全院医务人员从事科研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促进我院科研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实际关于修订科研创新实绩奖励办法的通知》(漯医[2017] 38号)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对我院科研教学资助与奖励办法修订如下:
一、科研项目资助与奖励
1、科研项目奖励范围
1.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基金、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相应等级的其他项目。
1.2省部级项目:国家部位下达的计划项目,河南省科技厅下达的计划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他项目。
1.3市厅级项目:河南省卫生、教育等部门下达的项目,漯河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他项目。
1.4院级科研项目: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的院内科研项目。
2、科研项目奖励
2.1对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项目,分别按院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0%、8%和5%进行现金奖励。
2.2对获批但无经费支持的项目,国家级的按照3000元/项、省部级按照2000元/项标准、市厅级按照1000元/项给予奖励,同一项目按照申报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2.3对未获批项目,根据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意见,确有研究价值的,申报国家级的按照1000元/项、省部级按照500元/项,同一项目按照申报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3、科研项目匹配经费的比例
3.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实行1:1配套。
3.2省市科研实行1:0.5配套。
3.3立项后无经费的科研项目,医院给与相应经费支持。省部级每项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市厅级每项给予3万元科研经费。
3.4院内科研项目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根据项目情况,每个项目给予适当额度的经费资助。
二、专著教材类
担任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国家级统编教材等国家级出版社专著的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三、论文奖励
1、被SCI收录(需提供当年影响因子检索证明报告)
影响因子小于等于1的,奖励10000元;影响因子为1.1-5的,每0.1个影响因子,奖励1000元(11000-50000);影响因子为5.1-10的,每0.1个影响因子,奖励1500元(76500-150000);影响因子为10.1-15的,每0.1个影响因子,奖励2000元(202000-300000);影响因子为15.1及以上的,每0.1个影响因子,奖励3000元(453000-)。
2、一类学术期刊《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每篇奖励10000元。
3、北大中文核心或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每篇奖励7000元。
4、二类学术期刊《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省级期刊不在奖励范围之内)每篇奖励3000元。
5、职能科室(晋升非卫生系列职称)的科技核心期刊每篇奖励3000元。
四、发明专利奖励
奖励的范围: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仅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或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每项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
五、科技成果奖励
获得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奖励标准(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卫生、教育等部门颁发的奖项)
1、国家级:参照国家当年奖励标准。
2、省、部级: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 三等奖奖励10万元。
3、地、厅级: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8000元;三等奖奖励5000元。
六、新技术、新业务及重大技术实施奖励
新技术、新业务:经查新无相关报道(含相关类同报道),具备相应技术难度,年内独立完成3例以上,并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对开始实施的重大突破性技术,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医院学术委员会研究,报院办公会讨论后给予重奖。(医院奖励第一主持人,第一主持人可酌情奖励团队其他参与人员)
七、学术期刊任职奖励办法
以发证年度为准,聘期内奖励一次。
1、中华系列(中华医学会主办)核心期刊,主编(社长):奖励20000元;副主编:奖励10000元;编委:奖励5000元。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主编(社长):奖励10000元;副主编奖励5000元;编委奖励3000元。
3、其它期刊,主编(社长):奖励5000元;副主编奖励3000元;编委奖励2000元。
八、学会任职奖励
1.1国家级(一类学会)
一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20000元
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5000元
三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15000元
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三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5000元
一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5000元
二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2000元
三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1000元
一级分会委员:奖励1000元
二级分会委员:奖励500元
三级分会委员:奖励300元
1.2国家级(二类学会)
一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5000元
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三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7000元
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7000元
三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5000元
一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2000元
二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1000元
三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500元
一级分会委员:奖励500元
二级分会委员:奖励300元
1.3国家级(三类学会)
一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5000元
三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3000元
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2000元
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1000元
三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500元
一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500元
二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300元
一级分会委员:奖励300元
2.1省级(一类学会)
一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10000元
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7000元
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5000元
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3000元
一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2000元
二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1000元
一级分会委员:奖励500元
二级分会委员:奖励300元
2.2省级(二类学会)
一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7000元
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奖励5000元
一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3000元
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奖励2000元
一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500元
二级分会常务委员:奖励300元
一级分会委员:奖励300元
3.1市级(一类学会)
主任委员:奖励2000元
副主任委员:奖励1000元
常委委员:奖励500元
3.2市级(二类学会)
主任委员:奖励1000元
副主任委员:奖励500元
常委委员:奖励300元
(所有学会和团体需在民政部、民政厅、民政局备案可查。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为国家一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生理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解剖学会、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药理学会、中国病理生理学会、中国毒理协会、中国免疫协会为国家二类学会,其他学会为国家三类学会。河南省医学会、河南省护理学会、河南省医院协会、河南省预防医学会、河南省医师协会、河南省康复医学会为省一类学会,其他为省二类学会。漯河市医学会、漯河市护理学会为为一类学会,其他为市二类。学会聘期内奖励一次,多个学术兼职的按当年最高奖励)
九、举办学术会议奖励
1、主办单位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的:
1.1国家级学术会议:奖励5000元
1.2省级学术会议:奖励3000元
2、协办或合办单位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的:
2.1国家级学术会议:奖励2000元
2.2省级学术会议:奖励1000元
(以上会议需为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提供举办或承办单位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的正式文件,两个学术会议同时具备的,按最高会议最高奖励,同一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多场次的,只奖励一次。)
3、其它会议或培训班:(专业学会巡讲、非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我院主办或承办的相关会议或培训班等)
3.1主管部门为国家级的:奖励500元
3.2 主管单位为省级的:奖励300元
十、参加学术会议授课
1、国家级:
1.1 属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术会议:奖励500元
1.2 其它国家级会议:奖励300元
(不属于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在民政部备案的国家级相关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等)
2、省级会议:
2.1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术会议:奖励300元
2.2其它省级学术会议:奖励200元
(不属于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在民政厅备案的省级相关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等)
3、市级会议:
3.1属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术会议:奖励200元
3.2其它市级学术会议:奖励100元
(不属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在民政局备案的市级相关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等)
(发言人单位需署名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还需提供会议通知红头文件及会议日程电子版(含:“项目编码”和“会议级别”),如无法提供会议通知红头文件,则按照低级别进行奖励。病例分享、专家组讨论等不属于授课范畴的不再奖励)
十一、研究生导师
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奖励5000元。(每个周期内只奖励一次,以聘书发证日期为准)
十二、专业技能竞赛
1、国家级:特等奖奖励:2000元;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2、省部级:特等奖奖励:1000元;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
3、市厅级:特等奖奖励:500元;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
(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级别根据发证部门级别界定)
十三、科研平台奖励与资助
1、科研平台奖励与资助范围
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等
2、科研平台奖励标准
2.1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奖励10万元。
2.2省级重点实验室奖励5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1万元;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奖励1万元。
2.3 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6000元;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奖励3000元。
3、对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分别按院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0%、8%和5%进行现金奖励。
4、对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分别按院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1、1:0.5进行资金配套。
十四、其它有关说明
1、以上所有科研项目与成果、专著教材、论文等均要求第一完成人或作者为医院正式在职人员,单位署名必须带有“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或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若第一完成人单位署名含有其他单位的,不予奖励。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如有并列第一作者,只奖励第一作者第一位,且署名单位和文章归属必须均为“2024年新澳门资料查询或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通讯作者”不奖励。
2、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按补差的办法执行最高标准,不重复奖励。
3、被SC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申请奖励,须提交权威情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4、所有论文外投前须需提供投稿论文并到科教科开具介绍信(或登记)。若投稿论文与发表论文内容严重不符者,不予奖励。
5、凡申请资助、奖励者,所有刊物、教材、著作、成果或奖励证书,须审核原件并交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1份留科教科存档。
6、全院医务人员要恪守科学研究与学术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查实,追回已得奖金或返还资助经费;给医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教学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科教科。